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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停车收费新方案:日间免费缩至45分钟、夜间全免!对比上一版有这些变化(11月1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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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1-7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广西
经常在中心城区开车的贵港人注意:停车收费方案又改了,而且这次改动不小。

11月4日,贵港市发改委公布《贵港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道路和公共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服务收费标准方案(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和今年年初的听证稿相比,免费时长从3小时缩到45分钟、夜间由收费改为全免、计时单位由30分钟缩到15分钟。意见反馈只有7天,2026年11月11日截止。




一、先看结论:新标准一览

一类区域
8:00—20:00 | 免费45分钟 | 之后 0.75元/15分钟 | 每日封顶 19元

二类区域
8:00—20:00 | 免费45分钟 | 之后 0.50元/15分钟 | 每日封顶 13元

夜间时段
20:00—次日8:00 | 全程免费

三个关键点:

① 只有白天收费。日间8:00—20:00计费;晚上8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全程免费,路边过夜不花钱。

② 日间免费45分钟。超出后从免费时长届满时起计费,每15分钟一个计时单位,不满15分钟按15分钟算。

③ 每天封顶。一类区域一天最高19元,二类区域最高13元;跨天连续停放的,每一自然日计收一次,循环累加。




二、和上一版(听证稿)比,改了哪些

① 日间免费时长
上一版:3小时
本次:45分钟(缩短2小时15分)

② 夜间时段
上一版:免费1小时后计费,最高12元
本次:20:00—次日8:00 全程免费

③ 计时单位
上一版:30分钟
本次:15分钟(计费更精细)

④ 一类区域日间
上一版:1.5元/30分钟,日间封顶17元
本次:0.75元/15分钟,每日封顶19元
(小时单价不变,仍是3元/小时;封顶+2元)

⑤ 二类区域日间
上一版:1元/30分钟,日间封顶15元
本次:0.50元/15分钟,每日封顶13元
(小时单价不变,仍是2元/小时;封顶-2元)

⑥ 大中型汽车
上一版:按实际占用泊位数计收
本次:按小型车标准1.5倍计收,占用多个泊位按实际泊位数计收,限价同为1.5倍

⑦ 不适用范围
上一版:不含摩托车和电动车
本次:不含两轮、三轮摩托车

怎么理解这版思路?

一句话:把“白天长时间占位”的成本加上去,把“夜间居民停车”的成本降下来。

每小时单价其实没变(一类仍是3元/小时、二类2元/小时),变的是免费的口子和计费的颗粒度——短时办事的免费时间短了,路边过夜的车主负担明显轻了。

算笔账(以一类区域为例):

· 停1小时:0.75元
· 停2小时:3.75元
· 停4小时:9.75元
· 白天停到7个多小时即触及封顶,之后不再加钱,全天最多19元
· 晚上停在路边过夜:0元(旧方案最多要12元/晚)

另外提醒一句:上一版听证方案曾提出“新能源汽车减半收费”,本次附件1的8条备注中未再列出该项,是否保留建议以官方后续口径为准。




三、这些情况不收费

① 日间停放不超过45分钟的;

② 20:00—次日8:00夜间时段;

③ 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及其调休、补休日;

④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抢修作业车、环卫车、行政执法车辆、殡葬车、运钞车等,以及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应当减免的车辆;

⑤ 两轮、三轮摩托车不在收费范围内;

⑥ 大、中型汽车应停专用泊位,按对应区域小型车标准的1.5倍计收。




四、哪里收?谁有权收?

收费范围:依法施划的中心城区(环路内)建成区道路和公共场地机动车停车泊位。

一类区域:迎宾大道—建设路—同济大道—郁林路—迎宾大道围合的区域,含围合道路。

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以外、环城路以内,设置有收费泊位并实行收费管理的城市建成区。

区域类型实行动态调整,以城管和公安交管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别提醒:对泊位收费的,必须是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授权,或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取得合法经营权的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收费,遇到乱收费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有意见,现在就说

本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限为7天,请于2026年11月11日前反馈。

此前2月6日—3月9日已进行过为期31天的公开征求意见;方案也已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4月征求过部门和公众意见,并召开了价格听证会。

反馈渠道(三选一):

① 信函:邮寄至贵港市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和收费管理科,邮编537100

② 电子邮件:ggsjfk@163.com

③ 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0775-4563430




六、资料来源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11月4日公告及附件1《收费标准方案(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上一版数据来自2026年听证方案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最终标准以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的文件为准。




出处:贵港市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ZiiZcgTTcIxPHtof3nB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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