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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秋节期间临时占道摊点于9月7日开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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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3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广西
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节期间
临时占道摊点管理的公告


2026年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营造和谐繁荣的节日氛围,既考虑市容秩序,又方便广大市民购买节日用品。根据部分业主和节日市场的需求,在加强市容管理的基础上,将港北中心城区中秋节临时经营区域规划如下:

一、设置时间及申请事项

(一)设置时间:2026年9月12日(农历八月初二)至2026年9月27日(农历八月十七),共16天。

(二)经营范围:月饼、水果等节日喜庆有关的商品。

(三)申请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地点: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9号全科综合服务窗口(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904号)。

(五)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2.大型商场(商圈):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摊位平面图。

二、设置要求

(一)临时摊点设置路段:建设路与解放路交汇处、解放路三合段、建设中路(王府井、步步高、唐人街、港福时代)、生活港、金港大道民族中学路口(贵高旧围墙)、金港大道峡山南北市场门口周边、解放路北段东侧、拥军一路、旧营建路、新华路(御林皇府南门至达开路口段)、金田路(荷城新苑西面)、石羊塘二十米街两侧、石羊塘西路(江北大道至建设西路段)、北苑街(永盛百汇超市至中山路中国电信段)、西江农贸市场周边、西江园路、西江农场江北西路、富士新城市场周边。

(二)大型商场(商圈)空地内需要开展促销、展销等户外商业活动的,必须由物业统一到港北区政务服务中心港北城市管理窗口进行审批(需出具摊位平面图),经批准后方可摆设。

(三)在其他非严管街路段,原则上不批准占道临时摊点,确需设立的,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按临时摆卖区管理要求摆设,经批准的临时摊点,严禁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

(四)经批准的临时摊点,必须按城管部门定时、定点、定位的规范管理要求,统一货架,统一规格,统一四脚遮阳伞,统一放置垃圾收集容器。

(五)经批准的临时摊点,禁止摆卖产生油烟污染餐饮类食品,保证摊点周边市容环境整洁,经营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影响行人及机动车通行。

(六)经营者必须按国家规定自觉缴纳相关税费。

中秋节期间,港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派专人对2026年中秋节期间临时占道节日市场实施全时段、全过程监控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摊点坚决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贵港市港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6年9月2日








内容来源:贵港市港北区城市管理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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