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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一村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将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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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3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广西
基本案情


村民吴某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当地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要求其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吴某某不服该处罚决定,向平南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审理要点


经过审理,复议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吴某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之规定,对申请人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吴某某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予支持。最终,复议机关维持了执法部门对吴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

警示意义


2020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耕地保护越来越严!谁也不是法外之地!非法占用土地,将面临行政处罚的后果。情节严重的,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农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法用地要付出法律代价,依法用地才是正道!

信息来源:平南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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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3 20: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西
保护农田,人没了,然后要农田有什么意义?应该这样说:保护一部份人的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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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没了,没收地不更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4-24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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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4 11: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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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4 1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西
aajianglilin 发表于 2023-04-23 20:53
保护农田,人没了,然后要农田有什么意义?应该这样说:保护一部份人的农田

人没了,没收地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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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人买才有价值,如果地球上只剩下1000人,谁买?所以踏踏实实工作才是正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4-24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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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大学二年级

发表于 2023-4-24 1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西
贵县土包 发表于 2023-04-24 12:18
人没了,没收地不更好

我觉得,有人买才有价值,如果地球上只剩下1000人,谁买?所以踏踏实实工作才是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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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4 15: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西
在抖音上看到天天拆房子。不知道是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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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4 17: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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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5 00: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西
有钱的和没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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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30 17: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广西
村里都没什么人了,更没几个年轻人,种地的年轻人更是凤毛麟角。留着地没人的话,以后只会长草而不是长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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