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医保缴费标准调整了,贵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按缴费基数7%(包含0.7%的大病统筹缴费率)缴纳,个人部分按2%由单位代扣代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单位部分按缴费基数7.2%(包含0.7%的大病统筹缴费率)缴纳,个人部分按2%由单位代扣代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病统筹按缴费基数0.7%由单位缴纳。
二、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单位部分按缴费基数7.2%(包含0.7%的大病统筹缴费率)缴纳,个人部分按2%由单位代扣代缴。
三、灵活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8.7%(包含0.7%的大病统筹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全额缴纳。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按缴费基数8.7%(包含0.7%的大病统筹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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