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人,还没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快去办理啦!六月份过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将不能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了。
关于2021年港南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重要通告
尊敬的港南区城乡居民朋友: 为了避免未参保群众因没有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造成个人承担费用的增加,现提醒如下: 根据《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文件规定:
一、正常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在202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个人缴费标准按280元/人收取。
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将不能享受财政补助政策,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约860元/人)。
二、新生儿参保缴费:
①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且出生后不超过三个月的,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②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且出生后超过三个月的,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约860元/人)。
请有参保需求的群众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港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咨询办理,做参保登记后缴费。
港南区参保缴费咨询电话:0775-4351376
贵港市港南区医疗保障局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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